(2)态度认真诚恳。态度认真,确保翻译的准确性,不擅自增减内容,或在其中掺杂个人意见,对相关人员的谈话、发言要点做好笔记。在遇到未听清之处或有疑问时,请对方重复,并致以歉意,不能凭主观臆断翻译。
(3)坚持主次有序。必须尊重在场的负责人员,并严格服从其领导。在正式会谈、谈判中,除主谈人及其指定发言者之外,对其他人员的插话、发言,只有征得主谈人同意后,才可以进行翻译。
(4)待人礼让有度。在同外方人士接触时,把握礼仪分寸,如对方提出日程安排以外的要求,要及时报告上级,切忌擅自允诺或拒绝。
若对方单独向译员发表了错误见解,在对方不了解具体情况和无恶意的前提下,实事求是地对其作出说明或及时报告上级。


